所謂計時錶,是一種兼具碼錶功能與時間顯示功能的腕錶。此一腕錶,最長可計時的時間為12小時。
使用之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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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完全捲緊發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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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確認中央計時錶秒針已對準0的位置。
(檢視動力儲存顯示,將發條捲至完全捲緊的狀態。)
要使用碼錶功能時,請務必在腕錶正常驅動的狀態下進行操作。
若尚未對準,請按下重新設定按鈕。
若於正在使用碼錶功能的過程中拉出錶冠,將自動停止計時,關於此點請務必留意。
計時錶的部位名稱與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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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計時錶秒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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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分鐘計時
計時錶分針 -
開始/停止按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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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小時計時
計時錶時針 -
重新設定按鈕
關於螺絲固定鎖按鈕
某些款式的開始/停止按鈕以及重新設定按鈕有可能是「螺絲固定鎖式」。此種按鈕均附有按鈕環,因此要操作時請旋轉按鈕環,將固定鎖打開。
若不是「螺絲固定鎖式」,則可以直接使用。
請將按鈕環旋轉到底,直到滑蓋向下滑,並且按鈕環無法再轉動。將按鈕環旋轉到底直到無法轉動,即表示固定鎖已確實打開。
螺絲固定鎖按鈕的使用方法
逆時針擰動按鈕環(6 點鐘方向),逐漸使滑蓋下滑。將按鈕環旋轉到底,直到可以清楚看見確認線,並且按鈕環無法再轉動時,即可開始進行操作。
順時針擰動按鈕環(12點鐘方向),直到它停止。當結束操作之後請務必鎖上固定鎖。
若沾附了髒污等,則螺絲和按鈕將有可能無法正常作用。
計時錶(碼錶)功能的使用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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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在發條捲緊的狀態下,腕錶可正常走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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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為螺絲固定鎖按鈕,請打開固定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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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計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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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計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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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計時錶指針
按下開始/停止按鈕後,計時錶指針將開始走動,並開始計時。
在想要計時的時間點再一次按下開始/停止按鈕後,計時錶指針將停止走動。
【例】
6小時20分鐘10秒8
30分鐘計時為1小時計時錶分針走動2圈。
讀取30分鐘計時的時候,請參照12小時計時的顯示。
在計時錶停止走動的狀態下按下重新設定按鈕後,所有的計時錶指針將回到0的位置。
累計計時的使用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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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在發條捲緊的狀態下,腕錶可正常走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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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為螺絲固定鎖按鈕,請打開固定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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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計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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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計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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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一次開始計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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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計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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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複累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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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復計時錶指針
按下開始/停止按鈕後,計時錶指針將開始走動,並開始計時。
在想要計時的時間點再一次按下開始/停止按鈕後,計時錶指針將停止走動,並顯示計時的時間數值。
按下開始/停止按鈕後,計時錶指針將從上面4的停止位置再次開始走動。
在想要計時的時間點按下開始/停止按鈕後,計時錶指針將停止走動。此時顯示的計時的時間數值,為第1次與第2次的數據總合(累計數值)。
視需要重複進行,的操作。像這樣重複按壓開始/停止按鈕,即可以累計的方式來進行計時。
在計時錶停止走動的狀態下按下重新設定按鈕後,所有的計時錶指針將回到0的位置。
流速計(TACHYMETER)的使用方法
可輕易測量平均每一單位時間的時速與總量
測量時速時
【例】
測量跑 1 km 的所需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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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起跑時按下「開始/停止按鈕」,以啟動碼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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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達1km的地點時按下「開始/停止按鈕」,使碼錶停止,並讀取中央碼錶秒針所指示位置的「流速計」的數字。
計算平均每1小時的總量時
【例】
測量每完成 1 個產品的所需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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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開始製造產品時按下「開始/停止按鈕」,以啟動碼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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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產品完成時按下「開始/停止按鈕」,使碼錶停止,並讀取中央碼錶秒針所指示位置的「流速計」的數字。